清明节放假通知
清明节放假通知
   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:
    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4日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    请各部门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安排,确保安全生产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办公室
    二○○八年三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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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8-3-14)